国家要求城投公司与政府脱钩 东莞多家公司面临变革

24.06.2014  12:27

  地方城投公司面临新一轮改革。今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明确: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这意味:它们将不再是政府的融资平台,不再被允许为政府融资,而是将变为纯粹的企业。在东莞,东实公司、东莞控股、松山湖控股等公司都为政府承担了一部分融资功能。它们仍有可能依赖自身业务转型。

  解读一

  东实融资主要涉及轨道交通建设

  背景:相比起广州和深圳,东莞并没有冠以自家城市之名的城投公司。政府相关负责人透露,在2008年之前,东莞市政资金相对充裕,融资平台推进城市建设的应用不广;金融风暴之后,2012年成立的东实公司承担起类似职能,融资支持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乡发展、公共文化设施、产业园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昨日,东实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东实公司确实承担了一部分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主要涉及的是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融资。“但东实并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政府融资平台,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实体业务。”该负责人称,如果是纯粹的融资平台,影响就会比较大,而东实公司是市属国资企业,在市国资委最新企业分类,不属于平台。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为止,东实公司并没有收到关于这一新政的最新通知,要待收到政府通知文件后,根据文件内容和要求再进行具体研究。

  南都:除了东实公司以外,东莞控股主营业务为东莞市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松山湖控股负责房地产、能源投资管理等,这些企业也一定程度承担为市政融资的功能。实行这一轮改革的意义在哪里?

  林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东莞特约研究员):城投公司的信用是完全依靠政府信用抵押获得的,通过城投公司无节制地举债,欠下的债始终要政府去还,有的还形成利益输送,容易导致腐败。所以必须进行改革,将地方债的主体回归到地方政府。现在广州的一些类似企业透明度比较高,国企要把资本负债都晒出来,东莞这块还不足够透明。

  南都:那么这些企业在这轮改革中何去何从?

  林江:这要分两种情况看。如果企业全部以政府注资、政府信用作保,除了为政府作为融资平台以外并无其他实体业务,或实体业务还没产生经济效益,那就是一个空壳公司,一纸红头文件能让它生,一纸红头文件又能让它死。另外一种就是除了政府注资以外,也有自己的实体业务并运作良好,产生一定收益,那么它可以依赖自有业务进行转型。如果还能积极接受公众监督,能在转型中获得更大的公众支持。

  解读二

  全省148亿发债规模“全砸东莞都不够

  背景:东实公司目前的十大亮点工程,包括投资200多亿的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超百亿元的水乡统筹重点项目万江龙湾滨江片区,34亿元的松山湖大学创新城等。光这几项的投资就已经数以百亿计。而根据今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2014年10个省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广东作为试点之一,全年拿到的发债规模为148亿元。

  南都:整个省的发债规模才148亿元,而2013年底,广东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约1153亿元,除深圳外广东地区债务余额8621亿元,发债规模和资金需求比起来是否显得有点“杯水车薪”?

  林江:整个广东的发债规模全部砸东莞都不够用。一个城轨建设已经过百亿了。这一个改革,主要是将发债的主体和自主权从城投公司转移到地方政府上来,东莞要发多少债也要通过省里批指标才能分到,以防过去盲目发债导致某些镇街负债率高企的情况。当然,许多地级市也会面临一个融资非常困难的时期,指标肯定更难拿。想想看,148亿分到这么多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才多少?

  南都:这样是否会限制地方经济的发展?

  林江:这一改革的初衷是优化地方财政,防止盲目发债。这个方案还有进一步规定,地方财政如果流水优良,没有坏账、烂账,明年给广东的指标可能会继续增加,后年就是300多亿元、500多亿元,像考察企业一样考察政府信用。但是钱还是不够用怎么办?我不赞成用土地财政补上,这样会造成房价继续攀升;更多的应该考虑引入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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