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

29.09.2014  17:54

粤卫办函〔2014〕39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医学院校,委直属有关单位,省医师协会: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国家和省政府推进和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是建设高素质临床医师队伍的重大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决策上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改重要内容,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严把质量,建好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重在规范,结果体现同质。各地要加强所辖培训基地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培训基地要充分认识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做到: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岗位责任。二要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培训对象住宿、待遇、管理等相关制度。三要切实加强基地及专业基地的硬件、制度和师资建设。四要严格对照国家专业基地标准,对达到专业基地标准的,由培训基地向我委申报。五要科学规划各专业基地培训容量,制订并落实好每年不少于100个培训容量计划,确保培训质量。
      三、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今年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启动实施第一年,各地、各培训基地要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根据培训对象有关要求,动员和组织好辖区各医疗机构组织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为统筹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请各市、各单位对本地(单位)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并填报“2014年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我委科教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

      附件: 2014年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汇总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