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地方立法基地陈伟斌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

12.09.2014  13:02

9月11日,我校广东省地方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伟斌和基地办公室主任李锦辉出席了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的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与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工作会议。陈伟斌代表我校立法基地就2014年前期进行的工作向省人大进行了汇报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对我校立法基地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校起草的《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草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我校的工作寄予了新的期望,希望我校能在未来做好民主立法平台建设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粤西人民意愿的民主反映平台。

今年1至9月,基地共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计划、立法意见咨询和法规表决前评估任务共13件次。今年上半年,为了更好地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省人大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广东省信访条例》进行宣讲。为了完成此次宣讲任务,立法基地基地派出了最精干的力量积极参加培训,并于5月21日、22日两天奔赴湛江市下辖遂溪市、廉江市、吴川市、徐闻县、雷州市五市进行宣讲,宣讲得到了随行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受宣讲干部的一致好评。此外,今年暑假期间,为了配合省人大完成《广东省信访条例》试点工作,基地7名成员轮流参与了麻章区政府的驻点工作,并承担了对麻章区基层单位的宣讲工作,共在乡镇宣讲4场次,听众约1000余人,并派专人在麻章区信访局值守指导工作,得到了基层群众和市区两级政府的一致好评。

此外,基地今年承担了《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起草任务。为了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基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教学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参与起草的基地成员,加班加点,连续作战,终于在五月底完成初步起草任务。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基地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协调下召集条例所涉及的湛江市、县民政部门代表、基金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代表于6月8日在人大召开了立法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并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目前该草案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


 




(新闻主编:翁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