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基层组织党建 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24.11.2015  12:13
要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本报讯  (记者王宗强  刘龙胜  特约记者钟思婷)昨日,市委书记黄强深入到兴宁镇村调研基层工作,强调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狠抓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黄强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杜敏琪和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等陪同下,先后前往大坪、罗岗、罗浮、黄槐、黄陂等镇,详细了解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黄强对兴宁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抓基层、打基础是长远之计、固本之举。我们要站在新时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市基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全市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强强调,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我市《关于加强乡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选好班子、配强队伍,从组织上保障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坚决查处村官贪腐、涉农职务犯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常态、新要求、清正廉洁的基层干部队伍。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