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东莞、汕头等3个分公司2013年TDS基站无线配套建设工程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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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东莞、汕尾、阳江、湛江等5个分公司2013年TDS基站无线配套建设工程,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传 真:020-87531400
项目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东莞、汕头等3个2013年TDS基站无线配套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州、东莞、汕头等3个市辖区 |
建设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东莞、汕头等3个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3年TDS基站无线配套建设工程共1375个基站,其中新建宏基站310个,改扩建宏基站323个,室内分布基站742个。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13年TDS基站无线配套建设工程共248个基站,其中新建宏基站59个,改扩建宏基站14个,室内分布基站175个。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2013年TDS基站无线配套建设工程共158个基站,其中新建宏基站41个,改扩建宏基站67个,室内分布基站50个。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辐射。 1、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把事故产生的损失降至最低。不擅自改变功率,指定专人负责基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移动通信基站的工作原理,使人们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有一客观公正的认识。 2、在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以实现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在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贯彻“谨慎预防”的原则,合理地降低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 3、通过采取降低基站发射功率、增加基站架设高度以及调整主瓣方向等技术措施确保公众活动区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 4、设置兼职或专职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人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和环境监测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