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合作研究达成的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就2019年度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资助领域为工业过程废弃物减量与分离(申请代码为 B08 )。
1.有机/无机废弃物减量与分离
(1)化工行业典型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
(2)多组分精(蒸)馏残渣的分离与利用
(3)石化行业废油综合资源化利用
(4)废固体催化剂的回收与利用
2.有机-无机复合废弃物减量与分离
(1)高含盐有机污染废水的分离与利用
(2)材料加工中含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分离与利用
(3)电子化学品废弃物减量与分离
3.资助年限与资助强度
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3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7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
二、申请要求
(一)需两岸科学家联合申请,大陆科学家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台湾地区科学家作为合作者;
(二)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中国大陆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
(三)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四)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两岸科技发展,有利于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紧密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并体现优势互补。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两岸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 “ 两岸项目 ” 不计入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 3 项的规定 ” 的查重范围。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5月5日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唐家林、倪慧群
电 话: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25日
链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