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推动基金统收统支 完善养老金省级统筹

06.05.2017  00:15

  南方网消息: 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座谈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代表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陈进新回应说,目前广东正在研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将做好制度顶层设计,推动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收统支。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在座谈会上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高度重视研究代表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解决养老保险资金缺口、标准偏低不一以及应买未买问题,尤其在促进粤东西北协调发展上,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措施;有关部门与代表之间、部门之间和代表之间要继续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多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力争早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高水平的发展,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问题1

   欠发达地区收支缺口不断扩大

  昨日,赖晓敏、池锦铃、宋炜、黄建兰、潘冬花、卢跃飞、林海武、谢思忠、徐嵩等省人大代表就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约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等政府部门负责人。加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得到多位省人大代表的关注。

  来自茂名的省人大代表黄建兰指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而又接近法定退休年龄,因珠三角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不允许其在工作地继续参保,其社保关系只能转移回到户籍所在地,但按省内社保关系转移相关规定,社保关系基金转移只能转移参保人的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统筹部分却留在参保地,直接导致参保人利益受损,并增大了劳务输出地统筹基金支付压力。

  对此,多位来自粤东西北的代表表示赞同。省人大代表、湛江市财政局局长林海武透露,今年第一季度湛江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达8.3亿元,“预计上半年收入20亿元,支出39亿元,除去省里调剂金支持的3.2亿元,上半年缺口还有16亿元左右。”湛江的其他保险基金运行都有盈余,唯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

  茂名、湛江的问题,韶关也存在。省人大代表、宝钢集团广东韶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赖晓敏说,作为老工业城市的韶关,历史欠账规模巨大,人口老龄化程度高,财力保障水平有限,养老金待遇水平增速已经超过其基金支付能力。赖晓敏提供数据显示,2014年-2016年韶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不断扩大,当年缺口分别达到10.62亿元、14.91亿元、18.36亿元,2016年4月起全市已无历年累计结余可用。

  代表们建议,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确保各地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回应

   推动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收统支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陈进新回应时说,目前广东正在研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做好制度顶层设计,推动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收统支,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代表们关于加大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的建议。陈进新表示,2009年起,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上缴比例从3%调整至9%,至2016年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对欠发达地区补助527.6亿元,年均增长31.6%,约占全省调剂金安排总量的86.7%,2016年对欠发达地区补助金额占全省调剂总量的93.2%,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金缺口的倾斜力度,积极应对部分困难地区基金支付风险。

   问题2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大

  2016年3月8日,广东下发《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按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广东户口在就业当地交纳5年以上、外省户口10年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保险,才可继续办理。

  对此,省人大代表、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宋炜指出,该政策看似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提供便利,实际上几乎无法实施,“政策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广东户口在就业当地交纳5年以上、外省户口10年以上,实际上很少有人满足条件,如果能交10年以上,就不叫灵活就业人员了!

  宋炜说,往往庞大的普通灵活就业人员即使在这个城市工作生活了10年,但很多从未在就业的当地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根本不可能在工作当地参保,这部分人基本还是只能回户口原籍参加城镇职业基本养老保险,“按目前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尚未参保的异地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是鸡肋。”建议尽快出台制度,彻底开放异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回应

   逐步降低缴费年限限制

  对此,陈进新回应,在没有认定标准的情况下,如果全面放开户籍限制、非灵活就业人员从趋利考虑前往待遇水平较高的地区跨省跨市参保的情况增多,会形成一种无序参保、个别地区成为“养老基地”的状况,在当前全国统筹还未建立的情况下,势必对某些地区未来基金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陈进新也表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方式灵活、就业地不确定下如何按属地原则参保地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国家人社部已经将完善和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列入今年养老保险工作重点,下一步广东将结合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情况,逐步降低跨市、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条件。

   问题3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补缴社保压力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宏观调控的新方向,而出清“僵尸企业”是去除过剩产能的重要方面。2016年4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把握好安置职工和处置债务两个关键节点”,“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衔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代表们指出,在出清“僵尸企业”、安置职工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解决社保问题。林海武指出,湛江需出清的“僵尸企业”有100多家,解决职工的社保问题至少要15亿元。对于湛江财政而言,实在困难,希望得到省里支持。

  省人大代表、湛江市国资委主任卢跃飞则表示,由于之前就生产经营困难,很多“僵尸企业”拖欠职工社保费,现在要出清这些企业,除补缴社保费外,还涉及到大量滞纳金,“对于恶意欠缴的企业来说,要求其缴滞纳金是很好的办法,但对于这些本身就很久没有生产的困难企业,要缴滞纳金,让企业和职工的压力都很大。”他希望省里对此能有专项资金进行扶持,并减免滞纳金。

   回应

   是否补缴滞纳金决定权不在地方

  对于“僵尸企业”的职工社保问题,陈进新说,根据广东有关规定,“僵尸企业”欠缴的社保费、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出清重组发生的诉讼费等按规定优先从企业资产处置费用中安排,或由企业出资人,并购整合后的新企业主体、上级企业统筹解决,不足部分按规定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或现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适当予以支持。

  他透露,去年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超过1.36亿元,支持各地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省经信委还同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安排837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僵尸企业”职工分流安置。

  对于这些企业缴纳滞纳金困难的问题,陈进新回应,根据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及《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由社保费片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滞纳金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因此不宜再将滞纳金处理权限进一步下放给地方政府,以避免引发违法风险。

   数读

  目前广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4694 。7万人,比2015年底增加286.2万人,增幅6.5%。

  去年1月至12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483亿元,同比增长14.2%;养老金支出1465.4亿元,同比增长9.4%;基金当期结余1098.8亿元,累计结余7256.8亿元。

  2009年起,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上缴比例从3%调整至9%。

  至2016年,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对欠发达地区补助527 。6亿元,年均增长31.6%,约占全省调剂金安排总量的86.7%,去年对欠发达地区补助金额占全省调剂总量的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