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塘厦人社分局成功处置两起仲裁案件
近期,塘厦人社分局充分利用仲裁与监察、信访协调衔接机制,联合公安、科苑城、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积极介入,主动沟通,督促引导企业和员工开展诉前调解和平等协商,成功处置了两家企业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问题引发的集体劳资纠纷案件。
塘厦某实业有限公司因订单减少自2020年8月份停产,在8月10日结清员工工资后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塘厦人社分局第一时间为员工解释法律法规及仲裁程序,现场为该公司55名员工收案立案,同时引导企业与员工展开对话,积极协商。经过塘厦人社分局诉前主动介入、细致地调解,让企业和员工在共商互谅的基础上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案达成共识,员工对仲裁案件作撤诉处理。
9月8日,因拖欠工资,塘厦某科技有限公司77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358万。塘厦人社分局立即展开调查,针对该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发出指令书责令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经营管理遇到的困难并给予建议。
经过多次约谈和协商,企业提交了书面工资发放计划,承诺9月30日前发放2020年7月份工资。塘厦人社分局持续督促跟进企业履行承诺情况,企业于9月10日前发放了员工7月份工资,并于9月27日前发放了员工8月份工资,员工对仲裁案件作撤诉处理,与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诉前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第一道防线”,对解决劳动争议起着很大的作用,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在矛盾产生初期积极主动介入处理,有利于将劳资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防止矛盾升级,对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建设安定团结的企业局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塘厦人社分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分局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监察、信访协调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塘厦镇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 见习记者 张雨倩/文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