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强化增信支持 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扎实推进“小微双创”示范城市工作,缓解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江门财政积极作为,牵头出台我市创新完善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强化融资担保和信用支持,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建设完善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一是打破部门壁垒,联通信息孤岛,建成“外部信用评级+银企融资对接+政府政策扶持”的机制。通过省唯一的国家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重点引入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与企业利益挂钩,全市银行机构为参评的中小微企业在授信审批、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差别化服务。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市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补助参与评级企业以及在江门经营的信用评级机构。市金融部门推荐信用级别达A以上企业,免费直接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由该中心为挂牌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培训等综合配套服务。三是继续建设完善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资金的补助,逐步覆盖全市。
二、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对工业、科技型、农业类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一是设立中小企业“政银保”风险担保资金池11,000万元,用于我市中小微企业向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申请政银保贷款,提供贷款担保和违约贷款代偿。二是设立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扶持专项资金1,650万元,逐步扩大“政银保”扶持范围,解决我市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难题。
三、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险业务。成立全省首个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中心,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受益”的总体思路,通过保险、银行、资信调查机构的深度合作和互利共赢,为初创期和轻资产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的融资服务。
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与再担保机构。一是由国资公司出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或再担保机构,争取省担保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我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增加资本金,通过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增强银行贷款的信心,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难度。二是遴选试点合作银行,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小微企业贷款,协商执行不高于上年度全省银行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政策性担保机构向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年化率不超过2%,不收取贷款保证金。放宽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业绩考核容忍度,财政资金净收益全额让渡给担保机构的其他投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