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从化变区 管理权限缩减

07.07.2015  12:38

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报道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8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表示从化、增城撤市设区后,广州需修改政府规章中“县级市”表述。广州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次立法技术上的修改,表述修改会牵扯到权力的变化,“从县级市变为区,管理权限肯定缩减了。

从化黄埔挂牌等市里统一部署

从化、增城撤市改区后,广州已不存在县级市,需对涉及县级市表述的政府规章条文进行修改。《决定》将《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8件政府规章中的有关表述进行了修改:一是对于采用“市、区、县级市”、“区、县级市”、“县级市参照实施(执行)”等类似表述的条文,直接删除相关条文中的“县级市”、“”、“县级市参照实施(执行)”等内容;二是对于采用“区、县级市以上”、“县级以上”等表述的条文,统一修改为“区以上”;三是对于部分政府规章条文将“从化、增城市”和其他区作并列表述的,将相关条文中的“从化市”、“增城市”修改为“从化区”、“增城区”;四是对于采用“市辖区”表述的条文,由于区划调整后的11个区都属于“市辖区”,因此,直接删除相关条文中的“市辖区”。

增城挂牌后,从化、黄埔将何时挂牌?该负责人表示,从化、黄埔挂牌事宜还需等市里统一部署。

增城从化土地规划权限或缩减

2014年2月,广州市公布了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老黄埔、萝岗合并成为黄埔区,增城、从化撤市并区。根据2011年出台的《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广州市曾经的县级市增城、从化在土地、规划方面拥有较大自主权:比如除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核发的受理和初审;征收集体土地批后实施及征地结案工作;除市国土房管部门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外的工业用地出让管理;闲置土地的调查及初审等。

取消“县级市”表述,是否意味着增城、从化在土地规划方面的权限实际上缩减了呢?“根据相关规定,区的级别要高一些,区政府和县级市政府的权限确实不一样。文字表述的修改会牵扯到权力的变化。”该负责人表述,具体变化要等《决定》生效后重新梳理才能确定,而《决定》要等黄埔和从化挂牌后才能生效。

面对记者会后的进一步追问,该负责人回应,“从县级市变为区,管理权限肯定缩减了。至于土地和规划方面变化有多大,要等梳理了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