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明年并轨

02.09.2014  10:38

9月1日起开始缴费参保工作

  31日,记者从市农合办获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二为一,两大医保合并后,实行广州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支。参加明年城乡医保的人员9月1日起开始缴费。

同一缴费标准 同样待遇水平

  据了解,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22元/年,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2元/年,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年。

  在待遇标准方面,制度整合后将统一待遇范围,参保人员可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同时,医保相关项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待遇问题,城乡居民也不再存在差异,完全执行同一个标准。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后,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比原来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务更为便利。

9月至12月开展缴费参保工作

  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9月起至12月进行。民政或残联资助人员到户籍所在镇(街)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余参保人可就近到本市镇(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类学校于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在校学生一次性办理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审发:朱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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