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来穗人员子女将可积分入读公办中小学

16.12.2015  15:24

记者15日从增城获悉,增城区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指出,符合省、市及增城区高端人才管理办法的高端人才子女,或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在本区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子女,可入读我区的公办中小学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则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申请入读。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子女,在校期间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办法》计划从明年起开始试行。

按照此前规定,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即非广州市户籍但在增城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五年四证”(即在增城居住五年以上,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在增城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并在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学位的,经审核合格后,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可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公办中小学。

目前,在“五年四证”政策下,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穗人员子女在校学生约4万人,其中在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有2万多人。随着发展,“五年四证”政策在体现相对公平性和指导镇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方面的问题逐渐显现,增城区拟用积分入学办法对“五年四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按照《办法》,增城区将在保证完成本区户籍地段生和符合省、市及我区高端人才管理办法的高端人才子女,或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在本区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子女的招生任务前提下,开展积分入学工作。

申请条件方面,《办法》规定,需为子女申请通过积分方式入读本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来穗人员,包括户籍在广州市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的务工人员,其子女应在申请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能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与“五年四证”相比,积分入学的考核内容更为具体和系统。按照《办法》,积分系统共设置了“文化程度”“就业备案服务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居住条件”“居住证”“户籍资料”“计划生育”和“加分”等8个项目。

按照《办法》,实施积分入学办法后,增城区教育部门将在每年开展积分入学工作时,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用于积分入学的剩余学位通过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zengcheng.gov.cn/)统一向社会公布。(郑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