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援处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市法援处根据市局转发的《关于印发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局领导指示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2014年是《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正式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市法援处坚持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想方设法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特别是进入5月份后,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以实际行动参与2014年“广州市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每年五月的最后一周)”和“关爱孩子”主题月普法宣传活动。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市法援处党总支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指示和团市委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协调部署会议精神,召开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措并举,活动载体丰富多彩。加强与市青年宫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师资、设备、场地、教育环境和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资源优势,合作设立了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点,畅通青少年维权渠道;并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联络点作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等问题,双方开展走访座谈、沟通交流,形成了共识;在全市各街道广告牌分批轮流投放“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公益灯箱海报,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关注度;利用“中国法律援助网”、“广州市司法网”、“广州司法”政务微博以及“广州市法律援助网”和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刊登近年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和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条款等内容;精心设计制作《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指南》,在户外宣传活动现场和接待窗口进行派发;继续加强与市团委沟通协商,拟争取早日将《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指南》加入到“广州市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联盟”平台;在全市所属志愿驿站外墙适当位置张贴“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在各志愿驿站内适当位置摆放《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以市法援处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注重抓好广州市法律援助网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平台建设。先后在中国法律援助网、广州政府门户网、广州党建网以及广州司法网和“广州司法”政务微博等平台刊发法律援助工作信息28篇。按照计划,在白云区部分街道广告牌投放了36面“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公益灯箱海报。5月8日,广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在广州新图书馆和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先后举行了两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及个人”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市法援处作为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获奖单位代表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市法援处主任代表市法援处,紧紧围绕“心手相连,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这一主题,从“建规章制度,让困难群众没钱也打得起官司;举正义之盾,让困难群众有理打得赢官司和怀大爱之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人间真情”等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作了汇报,并在现场互动环节回答了大学生的提问。市法援处充分利用报告会进行现场法援宣传,征得主办方同意,在两个报告会场入口处悬挂了法律援助宣传大幅海报,为与会人员派发了《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近千份。
三是集中组织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业务培训。为进一步规范法援办案要求,强化法援律师责任意识,提高法援案件质量,根据《2014年度广州法援工作计划》安排,经市司法局领导批准,4月下旬,市法援处举办了一期法援律师培训班。来自16家律师所联络员、271名法援律师、12个区级法援机构负责人和市法援处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采用“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的形式,重点突出了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及实操程序介绍、法律援助执业规范与服务要求和法律援助案例与宣传等三个专题的学习。同时,还邀请广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导和广东财经大学心理学教授、博士后李美华女士分别作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专题辅导。参训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方法灵活,“接地气”、“很实用”,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是召开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为进一步做好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法援处召集召开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白云区司法局和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会上,市法援处领导介绍了近年来广州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建设情况。目前,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市设有3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聘请了19名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了有70余名少数民族律师的少数民族律师资源库,织起了一个遍布全市的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网络。随后,与会各单位就开展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场地、经费、设施、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等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广泛交流了意见,统一了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治安管理工作三位一体、合作共赢的思想认识,并明确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贴近需求,做优做强,试点先行,以点促面”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会议确定2014年重点建设百丰天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新设石井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