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1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6.05.2016  09:38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公布1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通知指出,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辽宁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省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北极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别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水中华秋沙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省古井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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