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计划2022年底完成13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大洋网讯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提出,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在册威胁100人以上的13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市中心五区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并对全市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预警。
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556处
《方案》中透露,广州地质条件复杂,雨水充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隐蔽性、突发性强,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和工程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为556处,威胁100人以上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威胁10人到100人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94处、威胁10人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49处。
广州北部、东北部多以山地丘陵地形为主,存在部分削坡建房风险点,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等地较为集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共排查出削坡建房风险点428处,其中风险等级为红色(极高风险)3处,橙色(高风险)1处,黄色(中风险)65处,蓝色(低风险)338处,尚未定级10处,已完成治理或房屋已拆除的11处。
2022年底前完成13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方案》提出,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在册威胁100人以上的13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市中心五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其余六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现有在册风险等级为黄色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共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337处,完成比例不低于2019年底在册隐患点数的60%,对未完成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的隐患点全部采取专业监测措施。
对受威胁群众有搬迁意愿、附近又有合适搬迁安置用地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险搬迁,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2022年底前完成南沙区大岗镇山体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
此外,对全市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采取专业监测预警措施,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预警。对暂无条件实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险搬迁的进行长期监测,对正在治理或避险搬迁但未完成的隐患点进行监测。2022年底前,选定荔湾区大坦沙岛(红层岩溶发育区)与白云区夏茅(石灰岩岩溶发育区)区域,引进高效精确的新型监测技术与设备,加密监测网络,构建岩溶塌陷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岩溶塌陷监测预警示范基地。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