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余里古窑址等30处市级文保单位

04.03.2015  11:28

  梅州网讯  (记者刘世锦)市政府日前公布了第三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余里古窑址等30处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列为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有16处。至此,我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87处。

  为加大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我市在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名录和优秀历史建筑中筛选各地最有代表性的古民居、古建筑、古墓葬和古窑址等。经过申报、审核、踏查、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三批30处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共分四大类,其中遗址1处、古墓葬1处、古建筑1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