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8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 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16.05.2016  23:25

  16日下午,为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与共享,强化企业信用约束,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江门市工商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国资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中实行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国有土地出让等多个领域共同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备忘录》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违法失信企业在职务担任、荣誉申报、土地出让等多方面提出9大项12条惩戒措施,同时将加大惩戒力度,依托信息共享,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变为由8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惩戒对象既包括失信企业,也包括与其相关的法人、负责人、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自然人。
  此外,《备忘录》还对签署部门信息共享范围、联合惩戒实施方式、相关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