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一本通|水路运输企业应安排专人监测

04.03.2020  05:01

疫情期间,大批防疫原材料物资要通过水路运输。为加强对我市水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处置疫情,我市印发了《企业复工复产一本通工作手册》(水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对企业船舶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

由于船舶作业区域的特殊性,《工作手册》提出要确保船舶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船舶中要安排专人每天对船员进行排查、测量体温和岗位消毒工作,发现船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联系当地疾病控制部门。

此外,各船舶内配备足够的口罩以及免洗洗手液,倡导员工养成良好的防护习惯。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可安排做工间操,避免疲劳作业。利用船舶内的显示屏、板报等方式普及新冠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在通风方面,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需要继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满足运行和管理要求,并应定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换气、清洗和消毒。

水路运输企业在船舶上发现员工发热、乏力、干咳,怎么办?在船舶上的船员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船舶健康管理员应嘱其戴上口罩,并送至船舶临时医学观察点;其他船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船舶上,不得离船。

如果发生疑似病例,企业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如果发生确诊病例,当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采取管控措施,严格实施隔离,并根据情况要求企业部分或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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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杨圣沛/文

全媒体编辑 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