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火”旺,寻衅滋事案多发

06.07.2014  11:34


市民到酒吧、广场等公众场所消暑,遇事尤须冷静。

  ●袁运华

  进入夏季以来,随着市民在扎啤城、烧烤场、广场街道、夜市摊点等场所进行避暑纳凉、喝酒聊天等夜间消暑活动的增多,同时正值世界杯期间,一些人饮酒过量,失去理智后,上述场所发生多起酒后故意伤害、损毁财物、寻衅滋事等案件,给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危害。为此,梅江公安分局对辖区各派出所提出预警和打防建议,要求加强巡逻防范,最大限度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因饮酒过量失去理智,干出触犯法律、害人害己的事来。

  火气太盛易生纠纷

  5月13日,梅江公安分局三角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了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吴某龙。据查,吴某龙是17岁的小伙子,火气很“旺”,今年3月28日凌晨2时许,在华南大道某大排档吃夜宵时,吴某龙等人因故与邻桌的卢某、黄某等人发生口角争执,喝了很多啤酒的吴某龙等人随即持锄头柄、刀具等凶器,将卢某打伤,卢某的伤势经梅江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

  6月5日,梅江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破获一起聚众斗殴案,依法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石某、刘某和刘某利。三人均系血气方刚的青年,今年6月5日晚上11时许,石某等人在梅江区升华美食街某烧烤档消费过程中和该烧烤档的老板刘某发生口角纠纷,后引起双方相互斗殴,石某在斗殴中被对方用铁管殴打至骨折。

  滋事原因多种多样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寻衅滋事案件案发偶然性强,往往由口角争执引发,涉案人员较多,主要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大都是无业或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的人员,甚至未成年人也会被引诱参与犯罪。案件发生时双方往往手持棍棒、刀具相互对打、斗殴,并冲砸店面,毁坏公私财物,不计后果,甚至伤及无辜。由于案件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广大市民对寻衅滋事者深恶痛绝。

  警方分析寻衅滋事案件发生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权利、债务等纠纷引发打架斗殴,有的是因为占地盘或抢生意雇人伤害对方,有的是酒后撒泼无事生非,有的纯粹是为了口角等琐事激情犯罪等等,不一而足。一些青少年或无业人员则常常出于无理取闹、逞强好胜或者哥们义气而导致犯罪。

  天热遇事尤须冷静

  针对夏季来临梅州城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有上升易发的态势的治安特点,梅江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夏季天气炎热,情绪易波动,提醒广大市民遇事应尽量保持平和、理性的心态,不要发生无谓的争执纠纷。在室外纳凉消暑过程中切忌过量饮酒,发生矛盾纠纷时,当事人要冷静理智对待,切莫一时头脑冲动,使事态扩大激化,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