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或直接在美起诉外逃嫌犯

27.11.2014  12:30

  据新华社电外交部昨天举行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中外媒体吹风会,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在会上介绍,截至今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29项引渡条约和46项协助条约已生效。

  中国已先后与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比利时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徐宏说,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谈判、履约和相关工作,为开展追逃追赃奠定了多边法律基础,“今年以来,中国明显加大对公约的推动力量,特别是中国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面开展工作,其他国家纷纷表示不会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徐宏还表示,一些国家对于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一些外国法官由于缺乏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了解,而作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决,“目前与美国比较大的障碍是两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而美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签订双边引渡条约情况下才能开展合作”。徐宏说,中方曾向美方提出可否签订引渡条约,“但美国似乎没有准备好”。在此情况下,只能采取其他变通方式,比如遣返,或直接在美国起诉,让犯罪嫌疑人在美国受审等。

  针对澳大利亚,徐宏说,中国早与澳大利亚签订了引渡条约,中国已通过,但澳大利亚议会尚未批准,“此次习近平主席访问澳大利亚期间双方也谈及此事,澳大利亚表示要加快批准”。

  链接·跨国追逃案例

  案例1 2004年4月,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合作平台,中方成功将涉嫌侵吞中国银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从美国遣返回国。

  案例2 中国与加拿大通过司法和执法合作磋商机制取得了不少具体成果,加方向中国遣返了潜逃12年的赖昌星以及合同诈骗犯曾汉林,并为李东虎、李东哲回国自首提供了协助。

  案例3 2012年8月,涉巨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中方持续政策攻势和强大缉捕压力下从加拿大回国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