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刘先生:外国国籍小孩回梅寄养如何办理?

01.01.2016  11:42
3、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8、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需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读者刘先生:我侄女是外国国籍,未成年,想回五华投靠亲戚,如何办理寄养手续?

  五华县公安局:外籍华人、华侨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如需在梅寄养,可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请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3、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5、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复印件;6、寄养儿童父母的护照,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7、寄养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非本地户籍居民需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8、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需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9、有关外文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10、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