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外婆携亲外孙失踪 警方介入立案调查
南都讯 记者冯雷亮 外婆竟拐走仅7个月大的亲外孙?罗女士和家人坚信如此。8月29日下午,罗女士母亲潘某来到女儿出租屋玩;次日上午,潘某便将尚未断奶的外孙带走,至今电话关机。事发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
家属
母亲嗜赌 曾与女儿几无联系
罗女士称,自父亲2011年去世后的3年里,自己不知道母亲平常住在哪、在做什么、境况如何;潘某也很少与自己来往,甚至自己结婚、生子,也未曾亲临现场祝贺。对于如此奇特的母女关系,罗女士将原因总结为:母亲不仅好吃懒做,而且嗜赌成性。
罗女士称,自记事起,母亲从来不去工作,乱花乱赌完后再找父亲要钱,不仅没尽到抚养她们姐妹3人成长的责任,还常与父亲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父亲去世后,3姐妹与母亲的关系更加冷淡。“我父亲刚离去,她就自己张罗着要改嫁,每年清明也不曾给父亲烧纸钱。我生了小孩,她也不曾来看,平常基本上就没联系。我们3姐妹和母亲的关系都是如此,母亲那边的亲人与母亲关系也很冷淡”。
罗女士称,“母亲是那种不吃不喝也要赌的人,比如上班途中有人叫她打牌,她甚至能立即旷工去赌,有时一口气能赌个十天半个月”。
事件
突然带走外孙 事发前有异常
8月29日下午,久未联系的潘某突然来到女儿罗女士位于大沥镇盐步聚龙新村的出租屋玩;次日上午,便将外孙带走,电话至今处于关机状态。
罗女士事后回忆,事发前,母亲行为多有异常之处:母亲以前并不喜欢小孩,但当天长时间将外孙抱在怀里;其次,当晚嗜赌如命的母亲竟反复推脱加入牌局的邀请;最可疑的是,当晚她频繁接到一男子电话,有人听到电话那头该男子威胁称“再不回来就杀了你全家”。母亲失踪后,自己拨打母亲电话,后者已关机,反复找遍出租屋四周,依旧没有找到母亲及儿子,再发动全家人扩大搜寻面积,依旧未果,遂报警。
罗女士一朋友称,8月30日上午在出租屋外的路口看到潘某,搭乘摩的离去;随后该摩的司机称,搭载潘某至盐步市场后,后者下车;市场监控 视频 显示,潘某等到了一名年约50岁的光头男子,两人一同离去。“这个光头男子8月28日晚在我出租屋旁边出现过,对邻居称要找房子,但眼睛却在我出租屋外四处张望,甚为可疑”。
市场视频监控显示,8月30日10:02,潘某又出现在市场东门处,搭乘公交沥05离去,至河西大道东下车;公交站附近摩的司机称,婴儿在潘某怀里嚎啕大哭,潘某遂给婴儿买了一瓶牛奶,随后搭乘疑似为279路的公交离去。
事发至今,除报警外,罗女士便和丈夫四处张贴寻人启事,试图获得一点蛛丝马迹。罗女士与丈夫心急如焚,“母亲不认识字,也不懂路”。罗女士称,“如果母亲将外孙拐卖给别人,这还好点,小孩至少还能得到照顾;最怕的是,母亲不会照顾小孩,饿着、冻着小孩,并因此发生意外。”罗女士的丈夫则称,“希望她(潘某)把小孩带回来,有什么困难可以一起商量。如果她把小孩带走是为了钱,可以跟我们开价,要多少钱我们给她”。昨日,南海警方回应,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寻人帖
潘某女,今年42岁,身高1.72米、体重150斤,又高又胖,很容易辨认。抱着外孙离去时,身穿蓝纹带领T恤、黑色七分裤,脚穿“人字拖”,背着一蓝色单肩挎包,8月30日有目击者称其搭乘疑似为279路的公交。如市民有线索请致电13715470410或联系警方。
律师说法
若涉嫌拐卖儿童罪 量刑或更重
外婆拐卖外孙,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称,若潘某拐卖外孙属实,将要承担拐卖儿童罪,罪行轻微,会被处以三年以下徒刑;罪行严重,则会被处以三年以上直至无期,要依据犯罪情节予以量刑。“若警方抓到潘某时,婴儿尚未卖给别人,则属于犯罪未遂,量刑时会减轻一些;但从另一方面讲,潘某拐卖外孙,相比他人拐卖婴儿,情节更为恶劣,有悖伦理道德,量刑时会重一些”,戴国梁称。“当然,若潘某只是将外孙带回去抚养,则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戴国梁补充说。
(线索提供:陆先生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