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外滩踩踏调查结果:认定为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21.01.2015  16:39

  中新网上海1月21日电 (邹瑞月陈静)上海市政府21日公布“外滩踩踏事件”调查结果及问责处理决定。调查报告认定,“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责任人员处理决定: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予周伟、彭崧、周正、吴成、陈琪、陈荣霖、徐文虎、孙忠明、周顺国、陈昌俊、余志豪等11人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12月31日夜间11时35分左右,上海外滩因人群拥挤发生严重的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还原了事件过程,查明了有关应对情况,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件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工作的整改建议。

  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调查报告认定:按照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市、区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黄浦公安分局对事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浦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节庆、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专项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未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未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12月31日监测到的人员流量变化情况风险评估不足,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力。

  黄浦区市政委对事件负有管理责任。黄浦区市政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市貌和外滩风景区等重要地区的管理。未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

  黄浦区旅游局对事件负有管理责任,黄浦区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作为历年新年倒计时活动以及2015年新年倒计时活动的承办方,对活动场所变更风险未充分评估,变更信息向社会公众告知不充分。

  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对事件有管理责任。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外滩风景区内市容景观等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未具体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未依法制定外滩风景区域内相应的应急预案。

  上海市公安局对事件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对黄浦公安分局落实上海市公安局“‘一点一方案’,制定周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活动现场警力配置”的要求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黄浦公安分局12月31日外滩风景区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