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8.03.2017  21:01

为规范我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确保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关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5〕2号)等文件要求,我厅起草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邮编:51008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点击下载: 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