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邻居5500多万元 广东名嘴陈维聪受审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今年52岁的广东男子陈维聪,昨日因涉嫌诈骗罪在广州番禺区沙湾法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在2012年至2014年间,多次接受被害人杜某芬、屈某聪夫妇委托参加拍卖会购买藏品,但其间以虚构拍卖价、虚构竞拍过程、虚报藏品来源等方式,共骗取被害人夫妇人民币5562.35万元。陈维聪在法庭上否认全部指控,称他与被害人夫妇是邻居,他不是受对方委托去参加拍卖,而是自己买进后转手卖给对方。据悉,陈维聪曾是广东某电视台主持人,拿过全国“金话筒奖”等荣誉,在业内颇有名气。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被告人陈维聪受被害人杜某芬、屈某聪夫妇委托,在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2年秋季拍卖会上,以人民币61.6万元价格拍得清雍正粉彩福禄寿三星图瓶一个。陈维聪被指虚构该件藏品拍卖价格为人民币150万元的事实,将上述藏品及六支茅台、四箱百威利酒交给被害人夫妇,由被害人杜某芬支付拍卖款人民币173.728万元。陈维聪被指从中骗取被害人夫妇人民币88.4万元。
2013年12月,陈维聪又在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3年冬季拍卖会上,以人民币15.933万元的价格拍得元龙泉窖贴塑龙纹大盘一个、老白酒两箱,以人民币33.6万元的价格拍得明嘉靖青花群仙祝寿图葫芦瓶一个,上述物品均由杜某芬夫妇控制的广州市逸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支付货款给广州华艺国际拍卖公司。陈维聪以调换发票品名及价格的方式,虚构了元龙泉窑贴塑龙纹大盘拍卖价格为33.6万元的事实,仅交付了元龙泉窑贴塑龙纹大盘及老白酒给杜某芬,将明嘉靖青花群仙祝寿图葫芦瓶据为己有,骗取杜某芬吩咐人民币33.6万元。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12年至2014年间,陈维聪在受杜某芬夫妇委托参加拍卖会购买藏品过程中,通过隐瞒真实交易价格、虚构竞拍过程、虚报藏品来源等手段,将“黄花梨四件柜”等35件/套瓷器、家具、玉石、青铜器等,以拍卖价格的3- 10倍出售给杜某芬夫妇,共骗得人民币5440.35万元。
据悉,此案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陈维聪被认为涉嫌诈骗的金额为人民币2.2亿多元,但检察机关在审查全案证据后,昨日最终起诉金额确定为5562.3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陈维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焦点
是受委托参加拍卖,还是自己买进后再转卖?
陈维聪昨日在法庭上全盘否认了指控,称此事是被害人夫妇“无中生有,颠倒黑白”。他称自己住在番禺某小区,杜某芬、屈某聪夫妇是他同个小区的邻居。“我是收藏家,他们是收藏爱好者。”陈维聪称,他和杜某芬夫妇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而主要是转卖关系。
在第三宗涉案金额为5440.35万元的诈骗指控中,陈维聪称这35件/套藏品的拍卖会都是在境外进行,他自己并没有参加拍卖会,藏品是他从香港一对兄弟手中购买而来,之后再转卖给杜某芬夫妇,中间肯定会存在利润差价问题。他同时对这笔最大的指控金额如何计算得出提出了疑问。
被害人杜某芬夫妇方面委托的律师昨日在法庭上透露,2015年4月份左右,杜某芬夫妇一度报警解决此事,此后陈维聪曾与被害人夫妇签订一份和解协议,其中承认了双方的委托参加拍卖的关系,以及陈维聪表示愿意退还1800万元款项等内容。
陈维聪昨日在法庭辩解称,这份和解协议是他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形成的,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