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投入5000多万元,扶持医学重点专科建设

07.11.2014  20:51

      近日,由佛山市卫生计生局、佛山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佛山市扶持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计划在未来五年,全市将投入5180万元,扶持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创建省级(含省卫计委及省中医药局)临床重点专科48个(现为38个)以上,创建国家级(含国家卫计委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10个(现为7个)以上,医学专科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通过医学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建设,将有效促进佛山医学专科的发展,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长足发展,使广大群众在市内便可享受先进的医疗卫生服务,早日实现“病有所医”和“病有良医”。2013年3月,市委书记刘悦伦主持召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发展情况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历经一年多的起草、征求公众意见、论证、修改等环节,备受关注的《方案》于近日正式出台。
  据了解,本次 扶持的对象是 全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即包括各级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单位,也包括股份制及民营医院等社会举办医疗机构; 扶持方向是 通过遴选培育拟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或专科的项目; 扶持方式是 采取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对通过遴选拟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或专科的项目给予扶持,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成为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或专科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 扶持方法与标准是 通过市卫生计生局组织评审,每年遴选:拟培育申报国家(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项目1个,每年给予建设扶持资金50万元;拟培育申报国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项目3个,每年给予每个项目建设扶持资金40万元;拟培育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6个,每年给予每个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每个项目连续扶持3年,每个专科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级别。
  另外,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成为国家和省的重点学科或专科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其中,国家级(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每个100万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30万元。 同时明确: 各项目单位要按不低于财政投入培育扶持资金2倍的标准每年与财政补助资金同期给予配套建设经费。培育项目连续3年得到资金扶持后2年内未能成功创建的,将不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