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70多万元爱心捐款救助贫困患者

31.03.2017  15:48

  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没钱看病怎么办?昨日,中山市人民医院与市慈善总会签订协议,正式成立“慈爱基金”,成为中山首个公立医院挂靠慈善机构、引入社会资本、用于专项助医助患的基金。目前该基金共得到20家企业及个人捐款共计277.28万元,将全部用于救助该院困难患者。
  “慈爱基金”由市人民医院、市慈善总会共同管理和营运,市人民医院成立管理小组负责核准报批,市慈善总会负责管理和审核,定向救助在该院就医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患者。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郭小玲介绍,成立“慈爱基金”是顺应国际惯例,为帮助医疗弱势人群搭建的一个平台,将更好地树立公立医院良好公益形象。
救助范围
  ●凡在市人民医院住院,由于灾祸、孤老、病残等原因导致就医特别困难且通过自身无法克服,所患疾病能治愈或能明显改善且预后良好的患者;低保、低收入家庭住院病患者;无法抗拒或突如其来的灾祸住院病患者(包括意外、疾病等);其他实际生活困难的孤老病残等住院病患者等都可以获得该基金救助。
"三最"原则
  ●以“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社会最同情”为原则核定重点救助对象。
量入为出原则
  ●视年度救助款总额量入为出,宏观控制;该救助基金仅限于支付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用的自费部分。

  救助标准
  ●患有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或肾移植、癌症(晚期恶性除外)、严重糖尿病、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经查实家庭确实无法筹集到医药费的,每次救助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特别困难者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但每人每年救助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医保患者除去医保支付费用后,住院费用自费欠费部分给予救助10%-20%,每人每年救助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交通意外的患者除去各类保险等救助后,欠费部分酌情予救助10%-20%,每人每年救助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非医保患者给予救助住院费用的10%-20%,每人每年救助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如有善款注明定向救助某一患者,尊重捐助人的意愿,将其资助的善款发放给患者出院结算用。

编辑: 朱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