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中老年人被非法集资 九旬老人棺材本变废纸
羊城晚报记者 黄晓晴 通讯员 邱小华
在佛山,梁伯等200多名中老年人的2500多万元“棺材本”被非法集资者骗走了,为此,他们向佛山市禅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是,前些天,他们的民事诉讼却被驳回了。
原来,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索赔规则已经改变了。禅城法院相关法官介绍,以后,受害人可以直接在非法集资案件的刑事审理过程索赔,而不用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人士认为,这可以更好地救济受害人。
2009年12月,王海昌、曾庆昵等四人,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佛山市华斯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4月,华斯达以市级专营商的身份,开始向佛山中老年人销售“大中华威斯达”公司的p.cn网站上的“商机地带”广告位,购买的中老年人多达200余人。
华斯达公司广告位的经营规则是:客户每投资一万元购买广告位,公司每周返还5万积分,5万积分可以兑换人民币500元。客户如果签一年的合同共50周,投资收益就可以翻一倍。初期,华斯达公司每周也会用现金回收客户的积分,部分客户也收到了分红,但后来,该公司停止回收客户的积分,没有回收积分,客户自然拿不回钱。
“积分卡不能在市面流通,不能兑换现金,跟一张废纸没什么区别。”受害人乔先生向羊城晚报记者展示了一张记录金额为200万的积分卡。
正是这积分返钱承诺,令华斯达公司在一年两个月期间,共吸收2573万余元。
禅城法院的法官表示,现在看来,华斯达公司的集资诈骗的方法很老套,手法也不高明,但是,仍然有无数中老年人前仆后继地砸“棺材本”,这一切源于该公司对形象、产品、投资回报、信用等进行了全面的伪装。
当事人梁伯及其亲属共7人,投资200多万元无法追回,其中年龄最高的亲属今年93岁。梁伯回忆被骗过程:“他们租了15辆大巴车,领我们去深圳参观一栋好大的办公楼,告诉我们那就是他们的总部。而且打造了一个很隆重的开业场面,据说还邀请政府官员现场剪彩。曾庆昵在大会上说,要建立属于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全球性网络之类,要相信天上能掉‘大馅饼’。你想想,这么大的企业,投资它既可以支持国家建设,又可以挣钱,我们当然就心动了。”
直至案发,华斯达公司尚有集资款近1700万元无法归还。
非法集资案受害人 将在刑事审理中索赔
2013年9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海昌、曾庆昵等人13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累计罚金200万元。
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今年4月开始,梁伯等受害人向禅城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是近日,他们的诉讼请求却被驳回。
对此,禅城法院承办法官林波解释称,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最高检及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案发后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由相关机关予以处置,有关单位或个人就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执行的,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像梁伯这样的受害人以后不用再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了,以后,受害人要直接在非法集资案件的刑事审理中要求赔偿。
林波介绍,被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认定为受害人的,受害人可直接向有关执行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法律人士认为,此举将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利。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表示,在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有的受害人会在刑事审理部分主张赔偿,有的则会分散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这些索赔诉求往往不在同一个法院处理,对一个诉求的判决会影响其他债权人。比如,非法集资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1000万元,一个法院受理了其中一名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诉求,这位受害人确实被骗了1000万元,那法院会判赔其1000万元,这样钱都判给一位受害人了,其他受害人就可能要不回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