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民生味”的公积金更接地气

06.04.2016  10:26

  本报2日报道,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从现在起,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自住房物业费和支付拆迁安置超出置换部分。同时,缴存职工省内购房除了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外,还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这是重大的民生利好,受益的是普通老百姓,无疑让住房公积金多了点“民生味”。

  住房公积金目前已进入大部分家庭,越来越多的民众分享着这一民生“大礼包”,圆上了“安居梦”。织密公积金保障网是大势所趋,既需要舆论宣传持续发力,更需政企多方持续给力。一方面需扩大缴存覆盖,另一方面要扩大缴存比例,让更多的基层干部、一线职工成为公积金的受益者。

  应看到,此前由于设置了以买房为核心的提取条件,一部分市民的公积金往往要“沉睡”到退休,长期只承担缴存的义务,而享受不到更多的实惠。而这次我市出台“公积金交物业费”等政策,终于让这块民生蛋糕散发出了更加幸福的味道,无疑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和民生关爱,可以让公积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事实上,对公积金的使用,多一些民生通道,就多一份和谐美满。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如何让其在“有用、好用、有效”中发挥最大的民生效应,其实也可以交由市场来厘定提取范围。作为职能部门,应该在“简政放权”上多做文章,加快通过制度创新来进一步实现便民惠民,否则,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再者,让市场在公积金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妨学学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将住房公积金尽快引入资本市场“保值增值”。自然,对政府来说,除了依托公共财政“兜底”把资金盘子做得更大外,还需要跟进的是加强监管,规范运作,让有限的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