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抄错表 多收900多元污水处理费却不能退
■平先生家里的水、电、煤气费都通过同一本存折进行银行托收,平时只扣数十元到上百元水费,10月却突然被划走了2700余元的水费和900余元的污水处理费。
■平先生家的水表安装在室内,平时由抄表员入室读表或由平先生自行贴出读数。●四口之家一次性被扣去3600余元,用户投诉后仅承诺退回2700元水费
●自来水公司昨晚回应称系收费改革所致,已安排本月底返还污水处理费
平均每个月水费仅数十元的四口之家,突然被扣去了3600余元水费和污水处理费。近日,居住在广州海珠区赤岗路的平先生一家,莫名其妙地遭遇了这样的怪事。令平先生颇为愤怒的是,自来水公司虽然承认抄错水表,但只承诺退回2700余元水费,900多元的污水处理费则只能当作预付款,无法退还。
昨晚,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对此事回应称,该公司已做出退还水费的决定,由于污水处理费收费改革,相关流程正在完善,该公司已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预计本月底可返还该用户的污水处理费。
■采写/摄影: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 实习生 萧珈琪
怪事 刚预存水电费却被告知余额不足
平先生一家四口在海珠区赤岗路97号大院某栋居住了10余年,为了缴费方便,家里的水、电、煤气费都通过同一本存折进行银行托收,平先生隔三差五地就会存入数千元待扣,其中水费逢双月扣除,电费则是单月扣除。
11月20日,平先生突然接到供电部门的通知,称存折内的金额已不足缴纳电费,如不及时补足将会做停电处理。“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我几个月前明明存了钱进去,现在还有4000多元,怎么会说我欠费了呢?”
摸不着头脑的平先生赶紧到银行补打存折记录,结果令他大吃一惊。“10月21日扣了我两笔款,一笔是2735.37元的自来水费,另一笔是940.95元的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加起来一共扣了我3676.32元。”
维权
900多元污水处理费无法退回
平先生因工作常年出差,儿子则在学校寄宿,家中长期居住的便只有妻子和岳母两人。“平时两个月一般用几十块钱的水,多的时候也就刚刚过百,这一下子扣了这么多钱,是让我把整栋楼的水费都交了吗?”平先生哭笑不得地说,要是自己预存的款项再多一点,可能再过几个月都不会发现。
发现不妥后,平先生和妻子先后几次到离家不远的自来水公司服务大厅投诉,工作人员也上门确认水表读数并拍了照片。“之后他们承认是抄错了表,可以退回其中的2700元水费,但排污费是‘政府’(应为水务局)征收的,不归他们管,退不了。”
对于这种处理方案,平先生自然不能满意,而自来水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则给了他两种处理方案。“他们说接下来可能要改革,水费和排污费合并在一起收支,到时候我这笔钱就有着落了,但具体什么时候改革呢?不知道。”平先生说,另一种处理方案则是将900余元作为预付款,直到按月扣完为止。“两个月的排污费也就二三十块,这些钱都够我用四五年了,如果中途我要卖房怎么办?”
质疑
出现异常读数却未向用户复核
平先生家的水表安装在厨房洗手盆下方,抄表员需入室才能读数。遇到家中无人的情况,平先生也会配合工作人员提前或推后将读数贴在门上。然而时隔数月,这次错误的抄表到底属于哪种情况,平先生已没有印象。“但退一万步说,即使是我不小心写错了,工作人员在入账时是不是应该打个电话来复核一下?毕竟这个数目和正常值差得太大了。”
更令平先生愤愤不平的是,在他和妻子几次投诉期间,自来水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强硬,令人难以接受。“钱不给退是一回事,我妻子问他们的负责人,如果真是工作人员的错误,会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直接硬邦邦一句‘这是我们内部的事,不关你事’就给挡回来了。”平先生气愤地表示,就冲这一态度,他除了要求全额退回水费外,还将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回应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经协调预计
本月底返还污水费
新快报记者向广州市自来水公司通报此事后,昨晚9时许,该公司回应称,其于11月份接到用户反映10月份多收水费的情况后,经工作人员上门核实,自来水公司作出退还水费的决定。
不过,由于污水处理费收费在今年8月进行了改革,收费性质由原来的企业收费变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也由广州市净水公司转为广州市水务局,相应退费流程也需要重新设定以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该用户10月份多收的污水处理费暂时未能退还。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表示,其现已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完善该退费流程,预计本月底可返还该用户的污水费,目前该情况已经告知了当事用户,并希望得到他的谅解。另据了解,目前自来水公司已按内部规章制度,对涉事抄表人员进行了处理。
律师说法
多收费用属不当得利 自来水公司 有义务协调退回
针对此事,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昨日表示,被扣去的这3600余元费用均属于不当得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该笔费用的一方应当承担返还义务。
“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别人的财产,导致造成另一方的损失的,在法律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廖建勋说,如果自来水公司拒绝退回这些费用,就构成违法行为,同时涉嫌乱收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自来水公司的主管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如果仍得不到解决的,可以行使诉讼的权利。”
廖建勋强调说,虽然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并不一致,但这并不影响多收费行为的法律定性(即“不当得利”),同时自来水公司有义务协调水务局方面退回款项,或者先行垫付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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