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半月查获50多名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

08.06.2016  08:25

    仅半个月,50多名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被市交警部门查获。拘留加罚款的处罚不可谓不重,这些人心里打的是什么“小九九”?

    无证驾驶:害人祸己的“交通病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什么驾驶证?开摩托不是跟踩单车一样吗?”据说这是前两年发生在濠江区的执勤交警与一名摩托车骑士之间的一段对话。这个摩托骑士是“装疯卖傻”还是真不懂,殊难考证,但终究代表了一种不正常的心态。

    近来,汕头市全面铺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声势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公安交警部门全警上路,在加强疏导排堵的同时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是打击重点之一。自5月17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提升行动以来,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已依法拘留了50多名无证驾驶机动车或“准驾不符”(即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人员,有力地震慑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市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六旬老汉无证驾车心存侥幸

    今年62岁的纪某家住龙湖区新津街道城乡结合部,家里儿孙满堂却闲不住,还跑到黄厝围一家单位打杂工。5月24日中午12时许,他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BJ8××的女式两轮摩托车从单位出来准备前往黄山路买东西,途经中山—黄山路口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来检查。

    “驾驶证?没有。我从来没考过驾驶证。”读过几年书的老纪一脸茫然,于是他被“”到龙四中队队部接受调查。据老纪说,他一向都是无证开摩托车,当天开的这辆摩托车是他儿子购买不久的新车。那么这么多年他为啥不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呢?“我就是贪图方便,而且存在侥幸心理,总以为路上那么多人,交警怎么抓也不会抓到我。”老纪倒也坦率。年过花甲还在外面奔波也属不易,但是法不容情,交警部门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与老纪相比,33岁的河南籍男青年于某则似乎有点“冤枉”。2013年他与家人来到汕头,在龙湖区珠池街道城乡结合部租房居住,并在附近一家车行花6800元购买了一辆号牌为粤D/MQ7××的两轮摩托车。但于某当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只是凭着藐视规则的胆气驾车上路行驶。去年12月7日,他在汕头考试合格后领取了小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实习期1年,但驾驶两轮摩托车所需的那个“E”字依然“缺席”。

    说是运气也好必然也罢,反正“厄运”终于来临。5月24日下午1时许,于某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车从住处出来准备到龙珠花园小区干活,途经金砂东路蓝田花园门前路段时,被交警龙湖四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由于存在“准驾不符”行为,于某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并一次记满12分。更为严重的是,他那个仍处于实习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因此被注销,要取得驾照必须“从头再来”。对此,于某后悔不迭。

    大学生无证驾车现象值得关注

    无证驾驶机动车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我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设定的相应处罚也不可谓不重,为什么社会上仍有一些人敢“以身试法”,继续无证驾驶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呢?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几年汕头的机动车辆数量迅猛增长,截至去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大关,其中约一半是摩托车,这还不包括无法统计的无登记摩托车以及各类助力车和电动车。而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及费用,有些法律意识淡薄之人为贪图便利,只要手头有车可开就先“享用”起来,驾驶证的事以后再说。其次,的确有少数人出于愚昧无知,真以为驾驶摩托车跟骑自行车差不多,没啥大不了的。两三年前,一名没戴安全头盔的河南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长平—金环路口被执勤交警截住,交警让他出示驾驶证,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我儿子有!”那表情看不像是假装的,令人啼笑皆非。另外,一些人就像老纪那样“明知故犯”,存在浑水摸鱼的侥幸心理。

    有一种“大学生现象”也值得引起重视。每年的寒暑假是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高发期。为何如此?因为此时很多在外地读书的大学生返回汕头,这些人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只有准驾车型为小汽车的驾驶证,有时候要出门办事,有的人就随便骑上家里的摩托车走了,碰上交警查车,一查一个准。2013年8月初,记者在汕头中心城区的金砂—金环、中山—龙眼等交通繁忙路口见到一些头戴黄帽子、身穿黄马甲、手持小红旗的男青年。经了解,他们都是交警部门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的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人员,其中有些还是在校大学生或即将上学的“准大学生”,在接受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后自愿上路协助执勤交警,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及按道行走行驶。要说大学生不懂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恐怕难以成立,其“明知故犯”的可能性更大。

    无证驾车危害大处罚也很重

    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是一种高速运输工具,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操作不当将可能对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驾驶员有着严格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一位资深警官告诉记者,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未经正规培训,技术生疏,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处置不当,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案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除了驾驶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外,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驾驶证有效期满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机动车等情形,也都视同无证驾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汕头市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执行的处罚标准是: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无证驾驶汽车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

    对“准驾不符”的违法人员,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解释,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因此,汕头市目前对“准驾不符”(持汽车类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人员给予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本报记者 王开颖 摄影报道

    记者手记

    这些年来记者采访过不少无证驾驶人员,至少有一半会说“我不懂无证不能开车”。姑且不论其真伪,“不懂”肯定无法成为“挡箭牌”。就像某个人去外面抢劫盗窃,被逮住后难道还能说“我不懂抢东西偷东西是犯法”?如果真的啥都不懂,现在社会上各种学习途径和普法形式很多,挤点时间学学吧。假如你不愿学不想懂,一旦产生后果就只能自己扛着,怨不得别人的。我们还是希望所有的人,不管是大学生还是打工者,都来学点法律常识,用以规范日常行为,这是为他人好,更是为自己好。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