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生多起环保油事故 餐馆用作燃料爆炸致1死

10.12.2016  13:31

  今年 11 月份以来,深圳市发生多起涉 “ 环保油 ” 的安全事故,其中罗湖区某餐馆因非法使用环保油作为燃料引发爆炸,造成 1 人死亡,引发社会对涉 “ 环保油 ” 安全隐患的高度关注。

  警方透露 “ 环保油 ” 危害极大

  12 月 7 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部署会,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 “ 环保油 ” 违法犯罪行为。据警方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着眼于涉 “ 环保油 ” 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组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的打击整治行动,从而实现 “ 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 ” 的目标。除餐厅、酒楼、食堂等使用 “ 环保油 ” 的单位外,涉及 “ 环保油 ” 的生产厂家、运输企业也将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目标。

  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宋卓远表示,“ 环保油 ” 是一种配方液体,一般以 95%甲醇为主勾兑而成,并掺入一定比例的乙醇、汽油等易燃液体燃料。“ 环保油 ” 闪点约为 28 ℃,颜色可能是无色或者淡黄色,有刺激性气味,易燃易挥发,遇到明火、高温可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也会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 “ 环保油 ” 容器有爆炸危险。此外,由于 “ 环保油 ” 蒸气比重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区域,遇到火源会着火回燃,易引发安全事故。

  同时,“ 环保油 ” 配方中以中度危害毒物甲醇为主,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道、视神经都有损害,长期使用 “ 环保油 ” 会损害餐饮工作者和消费者的健康。

  警方呼吁市民举报各类 “ 环保油 ” 违法犯罪行为

  宋卓远介绍称,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 “ 环保油 ” 过程中,凡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等法律法规,将可能触犯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非法经营罪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危险物质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 或 “ 危险物品肇事罪 ” 等,轻者可处行政拘留处罚,最重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企业单位或个人以牟取利益或节省生产经营成本为目的,从而采取的涉 “ 环保油 ” 违法犯罪行为,将可能导致严重法律后果。

  警方呼吁,全市各企业、单位、商户、个人要充分认识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及使用 “ 环保油 ” 的危害,注意防范因 “ 环保油 ” 问题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欢迎市民通过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12350” 或 “110” 报警电话,积极举报各类 “ 环保油 ” 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全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见习编辑 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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