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4〕145号)要求,各地建立和落实了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逐库落实了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现将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水库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2014年广东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