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20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14.10.2019  17:13

各学院:

为支持并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高校的交流合作,教育部从2013年起设立“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2019年更名为“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

我校2019年共申报并获批11个项目。日前,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已启动2020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

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2日为受理2020年项目申报的时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对推动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促进“双一流”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申报项目按类型分为联合培养、教学科研、创新创业、实践交流4类。其中:  

  联合培养类 包括内地与港澳高校合作开展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学分互认、交换生等项目。申报时应提供与港澳高校签订的联合培养或学分互认等合作协议,且有详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

  教学科研类 包括内地与港澳高校合作开展课程交流、教学实习、科研交流、实验室共建等项目。申报时应有明确的科研计划,并且在项目结束后能够提交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创新创业类 包括内地与港澳高校合作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企业实习等项目。申报时应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较好工作基础或比较优势,有明确创新创业计划,且能充分调动资源,吸纳知名企业或知名创新创业人物参与。

  实践交流类 包括内地与港澳高校合作开展国情考察、社会实践等项目,项目设计应含有细化日程安排。  

(三)申报项目按时间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  

长期项目 指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个月(含)到1学年(含)的项目;  

短期项目 指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天到3个月以内的项目。

(四)项目执行期  

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

 

三、港澳参与单位 

申报项目的合作方应为以下一所或多所港澳高校。  

香港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岭南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  

澳门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

 

四、资助方式与内容 

申报成功的项目由教育部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主要用于支持组织港澳高校学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港澳籍学生)、教师(师生比原则上不超过1:10)来内地进行学习、交流、科研或实习。教师讲学活动不在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长期项目资助经费包括教学补助(包括注册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补助等;短期项目按每人每天核定标准(最多550元/人/天)资助经费,包干使用。  

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参照《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五、项目执行要求

项目获批后如有调整,需在实施前30天向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说明。项目实施前15天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日程安排、参与师生名单及经费预算等;项目结束后7天内提交项目总结、经费决算、师生信息表及学生交流心得等。

 

六、申报要求 

1、已开展过项目并有港澳高校合作的学院:请自行与港澳高校对接,落实并确定港澳师生来校交流实施方案,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项目确认书》(附件3)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科(行政楼804室),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汇总项目资料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

2、尚未开展过项目且未确定港澳高校合作的学院:请先拟定交流项目方案,并于2019年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交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便协助联系港澳高校并共同跟进后续申报事宜。

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丹丹          电话:85281395



附件1  2020年万人计划申报通知.pdf

附件2  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项目确认书.docx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关于征求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指南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加快推进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省科技厅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结合省内重大技术和产业需求,形成了2019~2020年度“纳米科技”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组织有关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准备申报。请于2019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指南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kjcgxk@scau.华南农业大学
关于征求“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部署,加快推进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实施,广东省科技厅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结合省内重大技术和产业需求,形成了“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组织有关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并积极准备申报。于2019年10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kjcgxk@scau.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