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委办(安监局)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15.01.2015  01:07

广东省安委办(安监局)大力宣传贯彻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内容翔实、亮点纷呈。广东省安委办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广东省安委办主任、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亲自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宣讲。

黄晗同志要求一定要精心组织,在全省掀起学习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高潮: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解读有关条款内容,结合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必要时制作登载公益广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新《安全生产法》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印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免费发放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学习。

三是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学习竞赛活动,考试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各地考核的内容。并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列入即将开展的第八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试题题库。

四是与司法部门积极沟通,力争于2015年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作为“广东省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系统”参考书目和试题题库,扩大全社会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应知应会和深刻理解。

五是配套开展法规梳理,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广东省安全监管局2015年建章立制计划,重点清理与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相悖的规范性文件。

六是举行广东安监讲座,组织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粤、省属企业,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开通视频的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全体人员以及辖区内所有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指定专人主讲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重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展开,侧重对新旧《安全生产法》对照、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条款以及从业人员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分析讲解。

10月27日上午,中共广东省委在广州举行了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大会,会议当天下午,省安委办立即组织广东安监讲座,传达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要求部署,并专题辅导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全省各级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系统近5000人参加。

课堂上,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详细讲解新《安全生产法》的来源和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和亮点,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根据讲解,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法相比,增加17个条文、修改57个条文,分别占到原法97个条文的18%、59%。 专题讲座详细讲解了修改后的新《安全生产法》突出的十个亮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宣贯专题辅导讲座提出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