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社局:试用期人员不能申报千人计划待遇

14.07.2014  12:00

  大埔罗先生:调入梅州工作不足一年,可申报在梅工作优秀人才享受市千人计划经济待遇吗?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此次接受申报审核确认人员是指在2013年10月1日以前获得享受市千人计划经济待遇相关规定资格的人员。对调入梅州工作不足一年和试用期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