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住建局:山区县宅基地建房申请用地面积有规定

24.04.2015  10:55

  大埔李先生:我家在高陂,房子太破旧,想拆了重建,请问要怎样申请?重建对面积有无限制?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老房改建需先到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土地权属,再向高陂镇村镇站申请建房,在取得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由高陂镇村镇站到现场勘察,做出规划方案,并将规划方案在现场公示10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村镇站组织材料报县住建局审批,后经住建局审核同意,发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一年内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在完善土地审批手续后再向高陂镇申请验线、开工。山区县宅基地申请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层数控制在4层以下(含4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建筑面积控制在400平方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