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社保局:精神病人连续住院 30天以上定额结算

17.08.2014  01:38

  大埔黄先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精神病患者,在县城住院能报销多少?

  大埔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规定,2014年城乡居民患精神病在县城住院交A档30元年报销封顶16万元;交B档60元年报销封顶18万元。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70%。7月1日起精神病病人连续住院满30天以上的,实行按人/日定额方式结算,标准按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精神病人住院医疗费结算标准(90元/天)的80%(72元/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