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青花瓷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5.12.2015  10:58
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建立特色商标“后备库”,把“大埔青花瓷”列入重点培育对象,联合方志部门、文化部门充分发掘“大埔青花瓷”的历史典故和品质特定性,并积极与大埔县政府和县陶瓷协会对接,协助上报国家商标局。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申报的“大埔青花瓷”成功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这是继“平远慈橙”后,我市第二个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

  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建立特色商标“后备库”,把“大埔青花瓷”列入重点培育对象,联合方志部门、文化部门充分发掘“大埔青花瓷”的历史典故和品质特定性,并积极与大埔县政府和县陶瓷协会对接,协助上报国家商标局。联合质监部门加强陶瓷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查处仿冒、盗用“大埔青花瓷”商标的违法经营行为。

  大埔县的陶瓷生产有800多年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的“四大瓷都”之一,也是“中国青花瓷之乡”。目前,有高陂陶瓷工业基地1个,陶瓷生产小区4个,陶瓷生产经营企业共有186家,今年产值有望达30亿元。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申报,将有助于推动大埔青花瓷的品牌化、产业化,以及梅州青花瓷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李跃 陈飞 丘佳纳 陈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