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不好惹”

16.10.2015  12:05

  10月1日起,《广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公园歌舞噪音超过限值,将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处罚。然而,《条例》实施半个月以来,公园歌舞依然存在,甚至噪声依然很大,全市公园却未见一例处罚。对此,有一线工作人员称“大妈不好惹”。

  点评:广场舞、公园舞噪声扰民向来为人诟病,有些地方虽然对此出台管理《办法》,但是由于“大妈不好惹”,办法也没有用。就像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是不详尽,但是在“人情大于天”、“法不责众”等无奈的现实面前,很多时候只能是个摆设。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