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骑共享单车受伤 起诉摩拜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02.06.2017  12:27

受伤的女生站在出事时的斜坡上,左眼眶的伤疤清晰可见。信时报记者陈引摄

昨日下午,广东首宗消费者诉共享单车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就读中山大学的李青(化名)今年3月在学校南校区图书馆外,骑一辆摩拜一代单车下坡时摔伤,倒在松园湖畔的绿化带上。就医后,医院诊断李青左眉弓软组织缺损,左眼眶、额弓多发骨折。随后,李青起诉广州摩拜科技公司,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共计12199.72元。昨日庭审中,针对该案的几个争议点,涉案双方展开陈述。

事件:

中大女生骑共享单车受伤

据悉,3月4日14时左右,李青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图书馆门口,通过手机APP租借了一辆摩拜一代单车。当骑行至中山大学松园路下坡时,她连人带车行驶上人行道后翻转,当场昏迷受伤。

昨日,记者在海珠区人民法院见到李青,时隔2个月,李青的左边眉骨处仍有明显的缝针痕迹。她表示,出事前她捏住单车后刹,却没有丝毫减速反应。她认为是因为后刹失灵,才导致摔伤。“开锁过程非常顺利,APP也没有提示是故障车。”李青告诉记者,开锁后,她就骑着单车往图书馆左侧去,那里刚好是下坡,但当李青捏紧单车后刹,准备减速,才发现事情有点不对。“我捏紧后刹好几秒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敢肯定后刹是坏的。这个时候下坡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我根本不敢捏前刹,不然肯定会翻出去。”单车最后在靠近坡底的一条减速带上震了一下,她就飞出去了,随后当场昏迷,被送往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医院提供的材料显示,李青摔伤致头面部疼痛流血一小时,其间多次头痛、头晕、腰痛,左眼眶、额弓多发骨折,左面部多处积血。李青称,她左眉骨受伤的地方缝了30多针。她住院6日后出院,目前左眉骨处伤痕明显,每天要去医院整形科做治疗。

起诉:

要求摩拜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李青对广州摩拜科技公司提起诉讼,她认为,自己与广州摩拜科技公司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单车租赁合同,公司在提供共享单车时,有义务确保共享单车处于完整和安全的状态。由于摩拜公司对涉案单车未尽必要的检查、维护,致使涉案单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她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广州摩拜科技公司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共计12199.72元。

昨日,针对该案的几个争议点,涉案双方展开陈述,就涉事摩拜单车电子刹车到底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受伤原因是否由摩拜单车导致进行了举证论述。据悉,该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争议点

1

涉事摩拜单车电子刹车是否存在设计缺陷?

昨日庭审中,涉事摩拜单车电子刹车“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李青及其代理律师认为,作为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企业,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提供的单车有重大安全缺陷并导致原告方受伤,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李青代理律师表示,目前,摩拜单车采用电子刹车技术,在目前的国家标准中并未有相关规定,属于新产品,李青在受伤时,电子刹车存在失灵情况,属于设计缺陷,存在安全隐患,“在有原、被告方共同参加的庭前调查当中,法庭也已经了解了涉案单车确实存在后刹车失灵的缺陷。电子刹车属于新技术,企业在未充分进行实验的情况下使用投放,可能使单车存在没电等情况下刹车失灵。作为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企业应该对其产品负担严格的产品质量责任,否则将会对广大消费人群产生重大危险。通过网络查询,我们可以知道被告提供的单车有刹车失灵等安全隐患并非个案,很多消费者都提出了在骑行摩拜单车过程中有刹车失灵的现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原告因使用被告有重大缺陷的产品而受伤,被告方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而对此,广州摩拜科技公司则拿出车辆出厂时,由江苏检验检疫自行车检测中心出具的车辆安全检查报告表示,“车辆已经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出现设计缺陷。在当日李青使用之前,从11时38分至13时33分,有三位使用者有过用车记录,未出现刹车失灵的情况。对方对国标的理解有误,不能根据简单的现场测试下结论。若车辆没电,车锁根本不会打开,因此不会在使用中出现刹车失灵。

2

受伤是否因摩拜单车导致?使用者是否使用不当?

而对于受伤原因,摩拜单车质疑称,骑行受伤是事实,但因为何种原因受伤、是否受伤原因仅仅因为摩拜单车导致尚不明确,“仅凭受伤照片,无法判断使用者是什么原因受伤。使用者有多次使用摩拜的记录,说明长期以来摩拜单车安全可靠,并无缺陷,在使用前摩拜已告知其租用前应检查车辆的使用性能,原告对于受伤原因和摩拜单车的关联性缺乏必要举证。

对此,李青代理律师表示,“李青具备多年自行车骑行经验,在事发前也是摩拜单车的忠实使用者,在事发前三、四个月就已经开始使用摩拜单车,几乎每天都会使用,可以说对被告产品的性能和操控技能都是比较熟悉的。也是按照一般性的习惯去使用单车,因此在产生损害后,不能对作为普通消费者以太过严厉的安全注意义务,以此来减轻应该由被告承担的缺陷产品损害赔偿责任。

3

过了2个月进行测试的车辆是否保持原有的使用状态?

涉事自行车在哪?是否存在相关检测?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目前,涉事自行车仍扣留在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在3月4日事情发生之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于3月17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于受伤及车辆损坏事宜,李青应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涉事自行车的检验,李青代理律师展示的报告却显示,在5月9日有原、被告方共同参加、位于海珠交警事故停车场进行的庭前调查当中,测试显示涉事单车前刹灵敏、后刹无反应。

对此,摩拜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当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对于受伤及车辆损坏事宜,李青应承担全部责任。庭前调查时,距离车辆当时使用状态已经过了2个月,车辆电量已经完全耗完,车辆并没有保持原有的使用状态,因此不应该作为证据。

而李青代理律师则认为,“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针对于骑行时是否存在第三方人受伤或导致受伤的情况,当时是使用车辆时受伤,因此不具备第三人在场,这一认定并未包括在对车辆营运、承租责任认定中。

(文/信时记者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