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镇大巴票价翻倍 乘客索要车票遭拒

09.10.2014  09:16

   东莞时间网讯 市民肖先生:有部分大巴趁着国庆假期擅自提高票价,几天前我在虎门高铁附近上了一辆大巴去长安夏边,平时4元的票价,国庆就涨到10元。售票员不给我车票,态度还十分恶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查处,还乘客一个文明的乘车环境。

   市民反映

  大巴擅自提价,售票员态度恶劣

  10月2日中午11时许,肖先生在虎门高铁站附近拦下一辆大巴,准备去长安夏边。平时肖先生也经常坐这趟车,票价是4元。可是,当天他上车后,售票员告诉他要收10元。

  “为什么国庆假期就要涨价?”肖先生觉得这是乱收费,随即向售票员索要车票,却遭到拒绝。从肖先生提供的现场视频,记者看到,肖先生向售票员索要车票时,售票员说:“我就是不给你车票。

  肖先生追问:“平时4块钱,为什么现在要10块钱?

  售票员说:“你都知道那是平时啦。

  肖先生一边询问,一边拍下视频取证。售票员发现后马上用手挡住镜头,粗暴地抢过手机,阻止肖先生拍摄视频。

  由于拿不到车票,肖先生决定下车。“售票员说你下车可以,但只能退给你5元。”肖先生说,当时他才上车1分钟,就要收取5元,令他十分气愤。车上部分乘客也开始声援肖先生,但售票员并没因此让步。

  无奈之下,肖先生只能克制住情绪,坐到长安夏边下车。下车后,肖先生拍下该大巴的车牌号码。“我不知道这辆大巴是哪家公司的,只记下车牌号,还保存现场视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查处。”肖先生说,虽然这次坐车他只是多花了6块钱,但是他觉得该大巴涨价没有依据,售票员的态度也让人难以接受。“假如不举报他们,就等于纵容了这种行为,必须严查,还乘客一个文明的乘车环境。

   部门回应

  尽快核实细节,视情节轻重处理

  国庆假期,本报接到不少关于票价的投诉,对此,东莞市发改局提醒市民一定要记得保留证据,对于擅自提高票价或在标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可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昨日上午,记者致电东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组投诉电话12358,把肖先生反映的情况反馈给该局,并提供了肖先生现场拍摄的视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肖先生反映的情况已经登记,工作人员将马上进行核实处理。“我们将尽快核实相关细节,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