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大桥事故 撞桥船员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

22.10.2015  16:12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化展 通讯员陈长煊报道:记者从广东海事局了解到,广东海事公安局于10月21日对“10.15”无证驾驶砂石船碰撞肇庆西江大桥事故的两名船员,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10月15日18时许,一艘砂船通过广茂线肇庆至高要区间西江大桥时撞上铁路桥桥底钢梁。事故发生后,肇庆海事局随即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当事船员无相应船员适任证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因此向广东海事公安局报案。

接报后广东海事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实,10月15日,船员林××在没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陈××在没有船员适任证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船舶“粤佛山工2038”从肇庆禄步水域开往肇庆黄岗水域。在通过肇庆西江公铁两用大桥时,触碰下航孔横梁,造成该桥部分论断铁路设备损坏,铁路中断行车。

广东海事公安局表示,两人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海事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船员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据悉,当地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对该船撞桥事件开展全面调查。

(羊城晚报-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