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大爷卖掉老宅投30万炒股 到期只剩3万

06.09.2014  16:43

  75岁的车大爷在2007年股市当红的时候,卖掉老宅,投了30万元炒股。车大爷称,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时某称能代为操作,肯定能赢钱。但两年后,车大爷被告知二十多万打了水漂,时某作出书面承诺,称两年内能挽回损失。可到期后,车大爷的账户只剩3万多。近日,车大爷将时某告上雨花法院,要他赔偿26万元损失,该案昨天早上开庭,未当庭判决。

   卖房炒股亏了20多万

  2007年,车大娘投了些闲钱到股市里。行情虽红火,毕竟车大娘年纪大了,做不了这精细的活,老两口商量,把这户头给撤了吧。

  据车大爷回忆,两人到证券公司办理手续时,遇到客户经理时某。时某称,能帮助车大爷炒股,赚了钱三七分成,车大爷拿七。车大爷一听,对方是证券公司的人,就痛快地答应了。此前,车大爷把房子卖了筹了40万,把其中30万都交给时某,时某帮车大爷开了一个新的户头。车大爷对时某提出要求:“两三年内能整个十几万就行了。”因为车大爷卖掉唯一住房后,打算再买房,炒股也是为了多筹点钱去买房。

  车大爷告诉记者,开户后两年,车大娘患上了老年痴呆症,他没有精力去盯着股票。但他经常向时某致电询问盈亏情况。2009年年底,时某突然告诉他“有亏损”,20多万,车大爷急得瘫坐在地上。

   为讨损失把客户经理告了

  车大爷一直向时某讨说法,时某于2010年4月作出书面承诺,承认自己代为操作账户,但前期亏损严重,打算在两年内为车大爷把本钱赚回来,如果赚不回来,由他出钱将本钱补足。

  可承诺易许,股市难料。车大爷账户上的钱还是有减无增,仅剩3万多元。车大爷再也等不及了,他向法院求助,要求时某依他所许,赔偿自己26万元的损失。

   称只是协助非实际操作人

  昨天,该案在雨花法院铁心桥法庭开庭审理。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对于车大爷方所认定的“委托理财”的说法,时某并不认可,他称自己是客户经理,“ 只帮忙协助而已,提供一些股市行情信息,户主才是对交易操作有绝对支配权和知情权的人。”车大爷反驳道:“我对股市不懂,也从来没有买卖过一只股票,如果不是你答应代为操作,我贸然投钱进入股市不是傻子吗?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实际操作账户的人,车大爷和律师出示了一串证据,用网上的一款软件查询到每一次交易时的登入IP地址,结果发现,这些IP接入地址遍布江苏省多个城市,连云港、泰州、苏州和南京都有,还有大量无线网络接入的迹象。由于该软件只能跟踪到区,具体到哪门哪户,需要由特定政府部门向通讯商调取,庭上,车大爷的律师也请求法院查明账户的实际操作人。

  庭上,时某还拿出十几张借条,落款人都是车大爷,每个月都是500元,时某已累计借出2万元。车大爷解释,自己并不欠钱,这些钱是时某当时承诺给他的住房补助,因为自己现在租房住,每个月要支付1300元的租金。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审判。

  主审此案的法官陈昊阳在此也提醒老年人,如想要理财投资,要选择正规的证券机构,不要将钱交给证券从业人员来操作,也不要交给其他人帮忙。另外,法官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扬子晚报 邢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