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有广度还要有深度

20.08.2014  12:21

  【首席评论】

  徐剑锋

  本报昨日报道,“大病医保”,是为了解决民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实施的惠民政策。今年年底前,广东省所有地市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而我市作为全省16个先行地市之一,在2013年就已经全面实施。

  尽管我们已经进入全民医保时代,但受限于报销病种不全、补偿比例偏低、操作手续繁琐,一旦患上重特大疾病,一些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仍无法摆脱“因病致贫或返贫”甚至“等死”的威胁。

  梅州先行推进大病保险,其意义不单单是减轻了就医负担,更在于三个方面:其一,彰显了政府普惠民生的兜底责任,一年约8000万元的赔付金额,使重病患者看到了生的希望;其二,用市场的办法解决“看病难”问题,是医疗管理模式的有益创新;其三,打破并缩小了城乡公共医疗服务“短板”,有利于加快城乡基本民生均等化。

  大病保险承载着几多期许,要让这块民生“蛋糕”散发出更加幸福的味道,关键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积极性。筹资标准决定保障水平,对政府来讲,最紧迫的任务是如何来统筹运作好资金。一方面要拓宽筹资渠道,提高统筹层级,尤其要依托公共财政“兜底”,增强整体互济能力;另一方面要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让有限的资金实打实地用在刀刃上。

  推进大病保险,应让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操作,鉴于其逐利性的特点和基本保障公益性的属性,关键要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最佳结合点。由此来讲,既要提高准入门槛,在充分竞争中形成“百花齐放”的参与格局;也应坚持市场规则,用更完善的制度、更有力的监管,在发挥好商业保险专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让参保人员在“两次报销”中多受益。

  让市场在大病保险中唱主角,还应将相关政策、服务配套措施紧紧跟上。比如,加快建立常见病种尤其是重大疾病的诊治规范,完善病种费用支付制度,让报销比例在实际操作中更为规范化、透明化;又如,开设重特大疾病诊疗“绿色通道”,尤其要完善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加快实现“省内直报”和跨省就医即时报销。这些都做到位了,患者才能真正“少掏钱”、看好病,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