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广东大病医保将向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延伸

18.07.2016  07:40

日前,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组建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 保险 、加强渔业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1、会议强调,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2、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

一要扩大大病保险覆盖范围。 积极探索将大病保险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延伸,缩小城乡之间、制度之间大病保险待遇差距。

二要健全大病保险筹资机制。 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实行市级统筹。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积极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要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四要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五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 。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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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病医保政策:

市社保局统计,我市大病医保从2013年10月起实施,覆盖了全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目前我市大病保险参保人数约605万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共有约4.8万人次享受大病待遇,为参保人减轻负担3.2亿元,享受大病待遇的参保人报销比例提高14个百分点。

4月22日,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东莞市重大 疾病 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这是与原政策对比最大的区别。大病医保起付标准为3.5万元,这与现行的标准一致。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支付限额从10万元到30万元,共分为五个等级。

支付比例方面,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按以下分段比例支付: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60%;超过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70%。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