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面前 这些救助基金能帮你

19.09.2014  10:18

   一场大病有可能让一个人回到“解放前

   在最需要的时候这些救助基金能帮你

   我市两年前就已出台《东莞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期限截至今年12月

   东莞时间网讯 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大中型企业、慈善组织等设立公益基金。

  其实,早在两年前,东莞市就出台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等群体患重大疾病、遇溺水、触电等人身意外伤害等进行适当补助。

  “每天捡起一片香蕉皮也是慈善。不要小看自己,你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在全国助学牛人王锦辉看来,个人、社会团体、政府都是可以为救助弱势群体出力的。

   什么人能获得救助?

   遇大病、溺水、触电 两类人群可申请救助

  《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显示,东莞常住户籍的两类城乡困难人群都在临时救助范围。

  这两类人分别是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低保户好理解。那什么叫低保边缘家庭呢?就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至低保标准1.5倍区间的这部分群体。

  以上两类人群在遇到家庭成员患重病、家庭成员溺水、触电等人身意外伤害或者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为什么暂时只有这两类人群?“政府临时救助,体现的是兜底原则。”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在莞版临时救助办法出台的同时,东莞已经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地方预算。据民政局统计,截至8月底,共向全市139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498.9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莞版的临时救助办法是一种暂行办法,实施期限截至今年12月。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正在调研修订新的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在修订时,将会遵照国家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些新政策,结合东莞实际后修改进去。

   如何申请

   第一步:困难户提出申请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的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户主申请有困难的委托亲近亲属或村(居)委会的民办干部代为申请

   第二步:公示

  村(居)委会受理救助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等工作。救助对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再填写申请报镇街社会事务办(局)。

   第三步:镇街审核

  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在接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且救助金额在5000元(含5000)以下的由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审批直接给予救助,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如镇街审核没有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救助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镇街签署申请表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四步:市民政局救助

  市民政局在每月的月底集中审批一次临时救助的申请。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救助;对不符合的,退回镇街并说明理由。

  咨询联系电话: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 2283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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