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5月起4大行业全面营改增

05.04.2016  10:04
      (《广州日报》2016.4.1)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国税局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的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整体涉及10万户纳税人、年营业税超过110亿元,并为小微企业“减负”助其发展。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涉及的纳税人则需提前做好基础涉税信息登记与备案,以便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据了解,新一轮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同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营改增后提供邮政、建筑、交通运输、基础电信与不动产租赁服务,或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统一为6%。 

  此前3年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6.2万户,累计为纳税人减负44.74亿元。而这一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百分之百下降,其中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来普遍按5%征收改按3%征收,税负降低41.75%,从而有望为其切实“减负”。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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