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大调解”格局有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08.03.2016  18:02


佛山禅城:“大调解”格局有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来源:南方日报

 

 

 

家住惠景城市民王先生因邻居噪音问题发生多次纠纷而报警。禅城同济派出所接警了解情况后,把案件交由该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解员专业调解下,两人最终“冰释前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今年1月,司法部等四部门又专门出台指导意见,提出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和规律,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作为中心城区,禅城早在2009年成立全市首家区级人民调解组织——禅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区法院及下属各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已成立4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1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覆盖道路交通、诉前诉中、治安管理、医疗卫生、妇女儿童权益、物业、企业等多个领域,逐步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全方位密切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一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大调解”格局已然成型。

 

    创全省经验:率先引入人民调解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

 

  “你们双方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车辆损坏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建议你们到交调委协商赔偿事宜。”日前,汾江中路主干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车主情绪激动,相互指责、互不妥协。对此,执勤交警引导双方到交调委进行专业调解,事故最终获得解决。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频发、矛盾突出的实际,禅城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公安交警部门紧密协作,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引入法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工作衔接制度,共同构建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联动机制,有效化解区域内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人民调解职能的进驻,为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不同于律师代理,交通事故调解是免费的,且与强硬的行政手段不同,有助于当事人解决纠纷,化解怨气,达成调解协议。”禅城区交警一中队调解室专职调解员钟秀婷说。

 

  目前,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每年可为交警中队解决20%左右的案件。“不仅节约了警力资源,解决了交警部门人少案多的局面,更为纠纷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禅城交警有关负责人说。

 

  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禅城区的两个交警调解室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279件,调解成功2206件,调解成功率为97%。高成功率让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成为市民信赖的调解,2012年,禅城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

 

  开全市先河:聘专业社工创新调解治安纠纷模式

 

  在交通调解成功塑造品牌的基础上,禅城区把人民调解进一步延伸至治安纠纷领域。自2014年起,禅城区司法局打破传统工作模式,首次向社会组织等机构购买服务,引入社工、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到人民调解服务当中,更加彰显人民调解服务的专业性和多样性,有效提升了工作成效。

 

  2014年5月,禅城区成立全市首个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在江湾、同济、环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业社工入驻,专职开展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这种创新治安纠纷调解方式,是禅城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大胆尝试。

 

  一组数据显示,在禅城区110接到的报警案件中,有七到八成是民间纠纷,适宜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由于派出所警力有限,缺乏调解纠纷的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导致纠纷处理后还会出现重复报警情况。而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化、专业化从事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高,处理案件不留尾巴,可有效破解这一困局。

 

  “自从有了专职调解员对涉及治安的纠纷进行调解后,涉警投诉率直线下降。”佛山公安局禅城分局同济派出所所长邱森表示,由于民警、辅警缺乏专业手法和未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单纯用粗线条的工作模式解决矛盾纠纷,往往会有“后遗症”,也难以根治。如今通过专业化分工,不仅让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市民心理得到疏导,民警也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打击违法犯罪上。

 

  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江楷鑫在了解相关做法之后认为,这种司法行政与公安“110公调对接”的模式可作为“示范标杆”在全市公安派出所推广。

 

    扩大覆盖:成立全市首个政府购买服务的区级医调委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呈逐年增多趋势。统计显示,全区医疗机构每年发生的纠纷达数十宗,并多次发生医闹事件。这些纠纷波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严重影响医疗秩序,而且造成各种严重的社会影响。

 

  对此,禅城去年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区属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提供免费咨询调解。这也是佛山全市首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运作的区级医疗纠纷调委会。

 

  目前,区医调委配备了4名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其中,4名专职调解员均为专业社工,以专业的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为支撑,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而为强化运作的专业性,医调委还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和医学专家库,聘请62位专家成员作为“智囊团”。

 

  去年11月,一名患者在佛山某医院住院十多天后不治身亡。这起事件并没如外界料想的那样,成为“医闹”案例,而是在禅城区医调委主持下,在短短一天内就达成调解协议。禅城区医调委主任赵俊玲说,区医调委以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调解,确保了调解的公信力。运作以来,受理的案件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均达到100%,确保了医患双方的满意度。

 

  ■延伸

 

  每个村居都有一名专职调解员

 

  去年底,一批基层专职调解员正式上岗,成为各村居调处矛盾纠纷的专业“和事佬”。

 

  一直以来,作为社会中的基层单元,村居的各项纠纷比较繁琐,涉及群众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是,由于以往的调解员大多数是由村居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培训,对人民调解业务不熟悉。而且兼职太多,没有太多精力投入到调解纠纷中去,严重制约了村居调委会调处纠纷的数量和质量,成为长期困扰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瓶颈问题。

 

  对此,禅城区委、区政府去年开始提出建立“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为全区139个村居各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经过精心挑选,各镇街为每个村居配备了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应变能力的专职调解员,专门处理村居各种民间纠纷。

 

  ■链接

 

人民调解制度源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据考证,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官府中,就设有“调人”的官职,专司调解纠纷、平息诉讼、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当今的人民调解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一样,是我国民事程序法律制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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