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远未到期
20.04.2016 10:04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昨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回应了违法用地、土地闲置、征地拆迁等多个“久治不愈”的问题。
连日来,“到期房产”补交地价的新闻报道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涂高坤对此回应,目前广东不需要有这个担忧,“广东土地出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除深圳部分情况外,目前其他地方土地年限还没有到期的”。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进一步解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最高年限分为70年、50年、40年。就广东乃至全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住宅目前实际上的使用年限都是二三十年,真正到达到70年的最高年限起码还有三四十年时间。“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到期的时候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没有讲什么条件”。
“今后国家在研究时会考虑一个总的平衡问题”。李俊祥表示,无论温州、深圳,当地都只是一种尝试,“地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涂高坤指出,续期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去执行。
提醒:一铺养三代?注意使用期限
涂高坤同时指出,商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则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方式处置,“合同约定是无偿收回的就无偿收回,到时我们会重新投入市场”。
“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涂高坤提醒投资者注意,“购买这个商铺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商铺的使用期限”,以免利益受损。
对于省内部分地市被停止供地的问题,涂高坤解释,涉及了23个县和1个地级市,“主要是在闲置土地比较多,或者供地率比较高的情况才停止供地,目前整改已经到位”。涂高坤指出,停止供地没有广州,上述县、市“闲置土地这一块确实是量比较大,全省部分地方可能会有漏洞,我们今后将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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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6 10:04